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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已不在此站活動 joined: 2007-09-19 posted: 4946 promoted: 325 bookmarked: 206 歸隱山林 |
字體:
字形:言字之形體也。 以上摘自商務版辭源。所以,字體的體指的是英文的 style(風格),只是近代有人把他當成是實體來用,因此字體也變成字的實體而言了,這是他的新的意義。 字形,看那個「形」就知道是指字的形體、形狀,也就是英文中的 glyph image 相類的意義或僅指字的形狀而言。但現在許多人把他當成 font(glyph 的集合體)來使用,這個我個人不敢苟同。 字型一詞的使用是倚天中文開始的(印象所及是如此),這才是真正的指 font(特別是指電腦字型),是字(glyph)的完整可用的集合體,用於顯示、印刷用途。因為古時候並無電腦字的集合體的概念出現,因此並無相對的詞。 英文中的 glyph 指的正是各別實體的單一字的影像,有時也用於抽象的指稱多個 glyph image 的集合,但並不是指 font(見下解釋)。 英文中的 font,指的是 glyphs 的集合體,用於顯示字元(character)而用的。 character 指的是字的抽象意義,而不是指實際的形體,他是書寫系統裡頭的最小有意義單位,例如英文的 `A' 是一個 character,但他有種種不同形狀的 glyph 來表現他。中文的「永」也是一個 character 的意義,他有種種不同風格的實體 glyph 來表現他。 像 Unicode 規範的就是 character 而不是 glyph,所以會有一個 character,各國造字出來的寫法、形狀不一樣的情形,因為 Unicode 並不直接去規範它要長成什麼樣子,只描述他的抽象意義。Unicdoe 網站上的顯示字圖檔也只是舉例,並不是規範。目前中文的部份是大陸廠商提供的字型,所以,許多寫法是依大陸的新字型,並不是 Unicode 規定要這樣寫,這點請大家留意。
ps. 我知道有其他說法,但以上說法是我個人認為比較合理的,目前沒有改變的打算,請不必來說服我了,這沒什麼對錯的,也沒有什麼標準,只是使用習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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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已不在此站活動 joined: 2007-09-19 posted: 4946 promoted: 325 bookmarked: 206 歸隱山林 |
用字體當成 font 解,這點我個人還可以接受,雖然我平常幾乎是不這樣用的。因為意義上的確是可以這樣類推,台灣也有人這樣用,但容易造成混淆。
但我看到的是許多人用「字形」去代表 font,這無論是台灣、大陸都有人這樣用,這點我個人就不認同了。因為不合理。當然,他們用得習慣就成了。溝通前先說清楚可能是有必要的,以防造成雞同鴨講的情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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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olcd joined: 2008-01-21 posted: 2601 promoted: 348 bookmarked: 95 |
我個人對字體的用法,除了 LGJ 上面提到的書法與格式之外,我也會用來指某字型的斜體、粗體、粗斜體。 (疑問:請問一下,字的實體,指的是什麼?可以有比較具體一點的說明嗎?) glyph 的話,我自己是習慣稱為「字圖」,有沒有人這麼講,我不曉得,只是覺得好像還蠻符合它的意思,就這麼用了。
特別謝謝指出這一段,據我所知,unicode 網站上的台語注音字圖有錯,原本還為這感到傷腦筋,現在知道 unicode 規範的是抽像的 character,不是 glyph,就放心多了。 | |||||||||||||||
本人已不在此站活動 joined: 2007-09-19 posted: 4946 promoted: 325 bookmarked: 206 歸隱山林 |
英文的話,他的分類大約是這樣(因為還有其他的分類方式,這些都是屬於字體風格的意義): http://edt1023.sayya.org/tex/latex123/node5.html#SECTION00571000000000000000 但中文的話,並沒有這樣子的分類,也不適合。但為了符合老外的分類及他們所設計的軟體,我們也只好跟從了。 因此會有些扞格不入的情形。由於中文的字體種類相當得多,所謂的字族,在中文而言,應該是一種字體風格,而他本身整個就是一個字族,裡頭有細、粗、中粗等等不同粗細的分法,有的甚至多達十幾種,這點和英文很不一樣。 以前在 CLE forum 自由字型討論區曾有討論過,不過也沒有明確的結論: http://cle.linux.org.tw/forum/viewtopic.php?t=610
就是有人會把他當成是字型(font)來使用。
我個人的話就是單用一個字,就是『字』,但後面會有括號,表明是 glyph。或者(多數時候),不去翻譯他,直接用英文表達 這個字的確很難翻譯得很傳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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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yaoran joined: 2008-10-19 posted: 2 promoted: 0 bookmarked: 0 香港 |
過去在下也曾討論,不知這個看法有沒問題?如下: 書體與字體
書體(Script)從漢字的發展、演變而來,指漢字風格的一個類屬。而字體(Font
Style、Typeface)又稱字型,指書寫、列印或顯示漢字的不同美術風格。 字型與字形
字型即字體(Font
Style、Typeface),
指書寫、列印或顯示漢字的不同美術風格。例如「明體」就有明體的美術風格,「楷體」就有楷體的美術風格。一套結集了各個擁有字體風格相同的字元之檔案,稱
為「字型檔案」或「字體檔案」,一般情況下也簡稱作「字型」或「字體」。例如「細明體」、「標楷體」、「文鼎PL細上海宋」、「Times New
Roman」、「Arial」等,都是字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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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已不在此站活動 joined: 2007-09-19 posted: 4946 promoted: 325 bookmarked: 206 歸隱山林 |
書體的原始意義指的是「文字的形體」,泛指字的形體、形狀,仍然重點指的是 glyph image 的層次(和字形同)。但後來的字詞典已經把書體當成是字體來用。 字體的原始意義,是單單指 font style。但後來有人把他當成是「字型」來使用。 是有一點混亂,但是可以從上下文來推知意思,但有時候,兩種意思在上下文都通,所以,我個人的習慣,在會有疑義的情況下,還是會附英文原文或另作解釋,因為我們字型的一些觀念,是出自於西方人的概念,因此也只好依他們的觀點來出發了(也就是把中文字演變的歷程會忽略掉,,而通通把他只當成 style 來看,因為我們這些電腦字型是要給一般民眾使用的,如果按文字學的分類的話,將會繁而不當,不易被一般民眾接受)。 詞的意義當然是隨著時代而有所修正,不過太明顯相左的就不能強求了。以上僅供參考。
ps.我查的是商務版辭源(民國六十七年全部增修臺二版)及當代國語辭典(左秀靈主編,民八十四年八月修訂再版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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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已不在此站活動 joined: 2007-09-19 posted: 4946 promoted: 325 bookmarked: 206 歸隱山林 |
這裡要特別指出的是,維基百科的「字形」條是大陸那邊寫的: http://zh.wikipedia.org/w/index.php?title=%E5%AD%97%E5%BD%A2&variant=zh-cn 這種看法,我個人無法認同,將 shape 和 style 混同。 至於文字學上的書體、字體、書法三詞的不同意義,有他在文字學及書法社群上的需要,因此分類有其必要,但在這個字型技術版則無此分類的必要,原因是,這裡不管字的 shape 的形成背後原因,只管他長成什麼樣子,所以才會通通當成是 style,事實上不管是如何形成的,他仍然是一種 style。這裡特別說明,因為在這個字型版,如果不特別說明的話,就是此一用法。
其實,把字體、書體混同,把字體、字型、字形混同都是出自大陸,但我個人是不太認同這樣子的改變。我們沒有詞可以用,可以新創一個不會混淆的詞,沒有必要強把古代有一定用法的詞拿來擴增他的意義,更甚的是,所擴充的意義造成了溝通上的歧義,相當的不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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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yaoran joined: 2008-10-19 posted: 2 promoted: 0 bookmarked: 0 香港 |
不知這樣翻譯是否正確呢?
字(glyph) | |||||||||||||||
本人已不在此站活動 joined: 2007-09-19 posted: 4946 promoted: 325 bookmarked: 206 歸隱山林 |
很難說是對錯的問題,因為詞語的用法是眾人眾力所形成的,像大陸把「字形」當成「字型」在用,也必需認為有這種用法,只能說合不合理。
不懂指的是什麼?
我個人通常是這樣用,中英文並列,因為中文「字」還有其他意義。
我會用 glyph image 指的是他的表現(presentation),而不是指他的圖檔,所以,是 shape 的意思。
這個大概是最沒有爭議的中英文對照。
英文 font 其實是誤用詞,但積非成是也就變成是對的了。所以英文字 font 也有人用來指稱 typeface。 實際上,嚴格來說,typeface 是一組有意義的 fonts 的總稱。例如 Times family,這個 Times 就是 typeface,他含 roman, italic, boldface, boditalic 這四種不同 style 及 size 的 font。
一樣,我們中文的字型指 font and/or typeface,因為電腦字型的話,區分 font vs. typeface 並沒有實益,不像古時鉛字時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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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rk joined: 2008-11-07 posted: 1 promoted: 0 bookmarked: 0 廣東 |
其實在大陸,font通常是被叫做字體(或是電腦字體)的,這裡應等價於港臺的“字型”的叫法,甚少見有人叫作字形的,但樓主說有,即是確實見過了,我懷疑也是某些人附會港臺用語時,錯把「字型」用成了「字形」,有趣的是我用的五筆輸入法對這兩個詞的編碼也是一樣的,所以即便不是有意混淆亦有可能由於輸入法的原因而用錯詞。所以,在大陸用「字形」的說法我覺得本身就源於有意無意的錯誤,樓主大可忽略這種叫法在大陸的地位或是通用性。 我個人覺得其實很簡單的,英文中的font和typeface,在中文裡,港臺合用作了「字型」,大陸用作了「字體」。 edited: 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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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已不在此站活動 joined: 2007-09-19 posted: 4946 promoted: 325 bookmarked: 206 歸隱山林 |
「字形」誤當「字型」,兩岸三地都有(請 google 「字形」就知道了)。我沒有說那是通用詞,而是有人這樣用,有些是誤用,有些不是(我找不原網址了,他明明白日的說不要用「字型」,應該用「字形」來代表 font)。 老實說,會有疑義的情況下(例如和兩岸三地溝通時,我個人會盡量附上英文)。
再次強調,這不是什麼標準或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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