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到對方把過去幾年來的網路創作也好、社群發言也好...通通列印出來,用螢光筆及便利貼清楚標示,詳列所有「政治不正確」、「公開與主管作
對」、「公然違反公司政策」、「張貼時間屬於上班時間」...等所有控訴事證。那一刻,也許你除了會有想吐的感覺,腦筋只能一片空白。當對方可以做到這樣
極致誇張時,你又要說什麼呢?當勞資雙方要對立時,兩造的力量是極其懸殊、完全不對等的。
在下位者根本不用辯駁解釋,因為解釋權不會在你這邊。而大家昔日的創業情誼都已煙消雲散,新創公司成功之後,夥伴變成巨人,你所擔心的只剩工作權。
經過幾個小時的審判,那位部落客離開了那家當紅的網路公司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