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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已不在此站活動 joined: 2007-09-19 posted: 4946 promoted: 325 bookmarked: 206 歸隱山林 |
http://edt1023.sayya.org/fonts/cwHBMono.ttf.bz2 這是 cwTeX 粗黑體的等寬字字型,主要是給一些無法分別指定中英文字型的 terminal 或應用軟體使用(如,寫程式碼或 XeLaTeX 排版)。 以往的 cwttf,使用字寬較窄的做法(其實字高是和一般字型相同),目前這個字型是依一般字型的尺寸,也就是說不會有小一號的情形。 License 為 GNU GPL v2 或以後的版本。
其中英文字母取材自 Dustin Norlander 的 Dustismo 字型,並予以加粗及做等寬處理後取代原 cwTeXHeiBold 的英數字。他的 license 也是 GNU GPL v2 或以後的版本。 以下是執行 vte -f 'cwHBMono 16' 的抓圖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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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inlin joined: 2007-09-25 posted: 1859 promoted: 111 bookmarked: 33 |
很漂亮,推一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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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已不在此站活動 joined: 2007-09-19 posted: 4946 promoted: 325 bookmarked: 206 歸隱山林 |
Unicode 特殊符號及俄歐文字元尚未處理,希望下一個版本有空把他弄好。目前只有一般英數字及 Big-5 範圍的繁體中文是正常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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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已不在此站活動 joined: 2007-09-19 posted: 4946 promoted: 325 bookmarked: 206 歸隱山林 |
BTW,Dustin 的字型可以在 CLE 下載(原網站目前已經不通): http://cle.linux.org.tw/fonts/dustin/ 這些字型的長像請參考:
http://www.dafont.com/cheapskate-fonts.d3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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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olcd joined: 2008-01-21 posted: 2601 promoted: 348 bookmarked: 95 |
真的很感謝果正前輩的整合! 我嘗試用 cwHBMono 來顯示 mlterm 中英文(我知道 mlterm 中英文可用不同字型,這麼做只是為了測試,因為有些 terminal 不能分別設中英文字型),發覺中文的部分很不錯,筆劃比文泉譯正黑好看,但英文的部份,似乎字距的部分還需要調整一下,不知這是否可由直接調每個英文字 glyph 的大水與左右位置來改善?原本是覺得需要 kerning,但仔細一想,好像不對,因為做了 kerning 好像就不是等寬字了? | ||||||||||||||||||||
coolcd joined: 2008-01-21 posted: 2601 promoted: 348 bookmarked: 95 |
剛剛在看 Open Font License 的東西,才發覺其實字型用 GPL 發行,會有很大的問題,主要是 GPL 有感染性的問題。
那麼該如何解決呢?
根據 CLE FTP 上的說明 Readme-big5.cwttf cwttf 眾字型是用 GPL 2,雖說明文字有註明可內嵌字型不影響文件授權,但正式授權文字 COPYING 內並沒有上面這段 exception 聲明,所以如果沒有修改授權的話,cwttf 只可以內嵌於 GPL 授權的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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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etralet joined: 2007-11-27 posted: 255 promoted: 35 bookmarked: 13 |
很棒的字型,雖然內含字集少了點,但卻是敝人手上唯一一些像是『←→↑↓┌┬┐§°』字寬正確的字型。超推薦∼ | ||||||||||||||||||||
本人已不在此站活動 joined: 2007-09-19 posted: 4946 promoted: 325 bookmarked: 206 歸隱山林 |
是可以調整,但問題就是出在調整的標準在哪裡?這個字型本來就不是 mono 字型,因此強要他等寬的時候,只能將每個 glyph 置中。
當然如果能說些例子出來,我會試著調整看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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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已不在此站活動 joined: 2007-09-19 posted: 4946 promoted: 325 bookmarked: 206 歸隱山林 |
為什麼感染性會是個很大的問題呢?因為這就是作者所想要的效果呀!把 free/open 感染(延續)下去,這不正是 free/open 的精神嗎? 還是說你有什麼其他的看法?
這段其實是不必要的,主要是為了理清誤解而設的。
這是一個非常嚴重的誤解。 1. 只要 release 裡頭的文件,都有授權的法律效果,不是一定要註明這個檔名是 license 或 COPING 或其他,這和檔名完全無關。如果你用字型編輯器打開這個字型,其實就寫在裡頭了。因為授權本身就是一個準契約,他沒有固定的形式。
2. 字型的 license 當然是針對字型而言,對文件毫無拘束力,所以根本就不可能「感染」到文件,這兩個是不同的[法律]作用標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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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已不在此站活動 joined: 2007-09-19 posted: 4946 promoted: 325 bookmarked: 206 歸隱山林 |
其實有許多是不正確的。
像 § 該算半型還是全型就很頭疼了……,這些特殊符號我還沒有真正動手整理(很難搞 Orz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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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etralet joined: 2007-11-27 posted: 255 promoted: 35 bookmarked: 13 |
還有,平心而論,數字實在看不慣... 像 2 就很像 z,或者拉高一點會比較好?而像是 5.5,用那個字型看就一整個怪,猛一看倒像是 5-5。 edited: 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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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已不在此站活動 joined: 2007-09-19 posted: 4946 promoted: 325 bookmarked: 206 歸隱山林 |
那是故意這樣設計的, 據說,這種數字的設計在目前很紅。
我比較會搞亂的是英文字母小寫的 o 和數字 0 常常分不清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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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olcd joined: 2008-01-21 posted: 2601 promoted: 348 bookmarked: 95 |
我不確定自己對於之前自己引的段落的理解是否正確,我的重點在於: cwttf 字型用的是 GPL 2,如果將 cwttf 字型「內嵌」在文件中,讓沒有安裝 cwttf 字型的人也可正常閱讀,那是否內嵌 cwttf 字型的文件就一定必須使用 GPL 2 或相容的授權釋出?如果我希望用 BSD, CDDL, 或其他不相容於 GPL 的授權釋出內嵌 cwttf 字型的文件呢?這是為什麼我說感染性是很大問題的原因。 | ||||||||||||||||||||
本人已不在此站活動 joined: 2007-09-19 posted: 4946 promoted: 325 bookmarked: 206 歸隱山林 |
可以。要先理清的是,字型的授權是針對字型,文件的授權是針對文件,不會互相感染。例如你寫了一個軟體,軟體裡頭有一些圖檔,那麼,軟體本身的授權只是針對軟體本身,不及於裡頭的圖檔,縱使圖檔是嵌入程式碼內也是一樣,因為這兩個是不同的著作[法律]標的,互相不會有衍生物的問題。
所以,嵌入 GPL 字型的文件,你的文件可以使用任何你想要用的授權,包括商業封閉性的授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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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,曾考慮過使用 DejaVu mono 的字型。但查了一下,DejaVu 源自於 Bitstream Vera 字型,使用 Bitstream Vera License,這個 license 和 GPL 是不相容的,所以作罷!
如果各位有找到和 GPL 相容的更好英數字型的話,請不吝提供,謝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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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olcd joined: 2008-01-21 posted: 2601 promoted: 348 bookmarked: 95 |
我覺得 Inconsolata 不錯 http://www.ghostscript.com/~raph/type/myfonts/inconsolata.html Open Font License 不知相不相容 GPL… | ||||||||||||||||||||
coolcd joined: 2008-01-21 posted: 2601 promoted: 348 bookmarked: 95 |
之前引的網址打錯了,修正如下:
LGJ 前輩您的說法看起來也是很有道理,但我是認為如果完全沒問題的話,GPL FAQ 裡頭也不會列出那段實驗性的 Font Exception 吧!後來進一步閱讀,發覺寫那段 Font Exception 的作者是認為︰在內嵌字型時,在沒有安裝該字型的電腦閱讀文件,需要該字型,所以此時文件算是字型的衍生物。 http://www.fsf.org/blogs/licensing/20050425novalis
不過以上是美國的情形,在台灣情形是否有所不同,我不知道。
我 google 相關資訊時有看到 slashdot 也曾討論過這問題,不過很長,也不見得正確,我就懶得讀了,做個紀錄就好。 http://yro.slashdot.org/article.pl?sid=05/04/17/2118203&from=rss 另外有個關於字型著作權的鏈結,蠻有趣的 http://nwalsh.com/comp.fonts/FAQ/cf_13.htm#SEC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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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說一個笑話:『有人把一個 GPL 的漂亮 logo 圖檔印到他的背包上,於是這個背包就已經變成公共財,大家可取而用之。』。有沒有覺得和你所引用的內容很熟悉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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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已不在此站活動 joined: 2007-09-19 posted: 4946 promoted: 325 bookmarked: 206 歸隱山林 |
Thanks. 這個字型滿漂亮的。只是 license 還要再研究一下,據我所知,OFL 是不能用在單獨字型的發行的,一定要附上程式碼,由於有此限制,因此和 GPL 是不相容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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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olcd joined: 2008-01-21 posted: 2601 promoted: 348 bookmarked: 95 |
不,表面上有點類似,但其實本質上不同。我所提的僅限於「將字型內嵌於電腦文件並在電腦上觀看」時可能引發的問題,所以其實是一般字型使用上很小的一部分而已,因為大部分情況下我們不需將字型嵌入。根據我對之前所閱讀資料的理解,在美國 TypeFace 不能被 copyrighted,所以你把文件印出來後,文件的顯示已由 font -> TypeFace,所以已跟 font 的授權無關。
我覺得可能是 GPL 與 font 的特殊性造成的結果。應該不能說是「承載文件的物質反而會感染你的思想創作著作」,要如何散佈自己的著作是可以選擇的,只要不內嵌 GPL fonts,自然不會有問題,或者將 GPL font 與文件一起散佈但不內嵌,文件就可以用不同的授權。
有些商業字型是不可以內嵌的,如新細明體。文鼎字型可以內嵌,華康字型以前不可內嵌,現在可以了。但這些可內嵌的字型是否會影響文件授權,我沒有看到相關文字說明,所以不清楚。 我這些資訊的來源是:
這我之前倒是沒想到,謝謝說明!我對各種 free software licenses 沒什麼成見。
謝謝提醒,我原本以為 GNU FAQ 算是 FSF/GNU 的官方聲明。
我想我在這邊要向 LGJ 前輩說聲抱歉,我並非故意要質疑您釋出字型的授權。我知道、也很敬佩您長期以來的付出,也不會去質疑您對自由軟體的態度。之所以提出來討論,只是最近剛好看到 GPL 字型的相關文章,想提醒一下我覺得可能會有問題的點而已。不管如何,如果各自看法不同,我想大家都不是學法的,在這討論半天也無法確定。而且即使內嵌 GPL 字型的文件版權問題是如我先前所想,文件會因內嵌 cwttf 字型而有版權問題的機率也應該很小,如您所說,我們還是回歸技術吧! edited: 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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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樣。你只能說那個承載文件內容的「物質」,「有可能」被感染,和你的文件授權仍然是不相干的。
如果 cwttf 會有問題,那麼目前所有的 GPL 字型,例甘 TeX 的一堆字型及對岸的文泉驛及
我只想反問一個問題。就依你上述所說的情況,現在反過,是文件宣告為 GPL,請問,這是
不好意思,我是學過法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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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裡要特別澄清一件事,cwTeX 的中文字型,原先只有 Type 1 型式的版本,裡頭並無英數字母,範圍也僅限於 Big-5。其中轉成 TrueType 字型有兩種版本:
1. http://cle.linux.org.tw/fonts/ttf/unicode/cwTeX-TTF
2. http://cle.linux.org.tw/fonts/cwttf/ 2. 的字型 copyryight holder 是兩位吳老師及我個人(造字的部份)。 授權是要 copyright hjolder 才能做出,2. 的字型已經加入了 exception,所以,請放心嵌入你的文件,這完全不會影響你的文件授權,請放心使用。exception 不是一定要放在 COPYING 才有法律效果,放在 readme 也是一樣。縱使是我在這裡說明,也是有法律上的效果。要追究是否侵權,也是 copyright holder 才是當事人,他人無權興訴,不是用 GPL 就歸 FSF/GNU 管,我們只是借用他的條款內容罷了,就像你去書店買現成的租賃契約是一樣的道理。
這裡的 cwHBMno 是由 2. 的字型所衍生,授權和原字型相同。但由於文件並未備足,字型中也是沒來得及寫進去,所以暫時下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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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olcd joined: 2008-01-21 posted: 2601 promoted: 348 bookmarked: 95 |
這麼說的話我會比較相信是我搞錯了,因為我沒有法律基礎,關公面前耍大刀,見笑了。 另外,Open Font License 要跟 program 綁在一起散佈,雖然怪怪的,但好像不難解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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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會,因為很多敗訴的律師,法律仍然是他的專業,不是當了律師就一定是會勝訴。
技術上的問題很好解決,但法律上的問題就不一樣。就像 exception 為什麼不附在 COPYING,這麼簡單的事情為什麼不做呢?因為 GPL 條款本身是有 copyright 的,他只容許 verbatim copy,我們不能去修改 GPL 的內容。 你把 exception 加入了GPL COPYING 裡頭,就有相當的嫌疑修改了 GPL 條文本身,那麼你的作品就不能稱之為 GPL 作品了。 而 OFL 的這個限制就是和 GPL 本身的精神不相容。因為對 GPL 做出額外的限制是不被 GPL 容許的,否則將會有各行各色不同效果的 GPL 作品出現,讓使用的人感到迷惑,甚至受騙上當。
附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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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etralet joined: 2007-11-27 posted: 255 promoted: 35 bookmarked: 13 |
Bug 回報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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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有三種情況,正在整理中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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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uest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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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已不在此站活動 joined: 2007-09-19 posted: 4946 promoted: 325 bookmarked: 206 歸隱山林 |
不完全是這個原因。主要是因為我懶,另外就是台灣自由軟體生態有點糟糕(我是指社會運動 rms 的自由軟體 Free Software 運動,沒錯,就是被罵得有點慘的所謂「基本教義派」),所以已經沒有以前的熱力及動力了。況且我搞自由軟體完全是興趣,不想搞得烏煙障氣,花時間,花精神,還得受氣,想一想沒有這個必要。
所以,我現在是除非我自己需要用到,不然就不想去理會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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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uest |
看來我上次提到 GPL 的問題是踏到了地雷啊!也許從被質疑的一方看起來像是故意在找麻煩,不過其實我是無知啦~在網路亂逛,看到有人提到這樣的質疑,沒有足夠的能力分辨,就照搬過來這邊了。現在看到別人有需求,部分是因為我的緣故,沒辦法使用到 cwHBMono,有點過意不去,還是希望您可以再度釋出這個字型。 至於字型寬度的部分,也許跟細明體的設定看齊可以讓最多中文使用者受惠? 另外講點題外話,其實我覺得,當個基本教義派沒什麼不好吧?Free Software 不就是基本教義派搞起來的?不當基本教義派,也沒什麼不好,這是個人選擇的自由。只要適度尊重別人的選擇,我覺得都是 ok 的。但如果是以自由軟體為名,而不行自由軟體之實,那就很令人討厭了。
coolcd | ||||||||||||||||||||
本人已不在此站活動 joined: 2007-09-19 posted: 4946 promoted: 325 bookmarked: 206 歸隱山林 |
請別誤會,你的因素其實佔得很少,幾乎可以忽略,因為從上下文脈絡可以知道,一開始你並不清楚 FS vs. OSS 的種種。我說的是其他的社群中人。
是的,互相尊重很重要。現在的問題不是尊重的問題,而是「基本教義派」從根本上被單方面的醜化及攻評,可以用過街老鼠,人人喊打來形容(尤其是在台灣),這樣玩下去實在沒什麼意思,做得流汗,沒拿到什麼好處不說,還得被被人羞辱,我是不知道這世界上還有幾個這類笨人啦! 所以,我的時間已經轉往中醫藥方面去了,古有「不為良相就為良醫」,雖然我確知我不可能成為什麼良醫。XD
就把問題留給這些台灣的社群強人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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