資料來源:
The Register - YouTube, Viacom bow to light-sabre wielding defender of online justice
早前在《公平使用、侵權與影片發放的迷局》 一文中,提及獨立製片者及YouTube使用者 Chris Knight 自行拍攝了廣告,放了在 YouTube,並在沒有詢問的情況下被電視台節目使用及評論 (這應符合公平使用)。Chris 將電視台評論節目該段放上 YouTube,但此短片被電視台投訴為侵權,YouTube 很快就將影片移除。
面對影片被 YouTube 移除,Chris 行使了一項在美國鮮為人知的權利:DMCA 反通告 (counter notice)。一般人對 DMCA 移除通告的認識,僅在於它大大加強了版權持有人的權益,可以要求互聯網服務供應商 (即提供文字、影像或任何互聯絡服務之公司) 移除檔案,但沒有意識到有反通告權利。行使反通告權,即是被指侵權者確定自己沒有侵權,指出互聯網服務供應商的移除動作是不合適,並同意此案件有機會移師 法庭。Chris 選擇了行使反通告權,並成功令 Viacom 承認其 DMCA 移除通告是不合適,YouTube 除即恢服了該影片的瀏覽。
一直支持爭取互聯網權益的 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 (EFF) 發言人表示 DMCA 反通告是一個機乎沒有人認識的權利。早前香港的數碼版權諮詢大量參考 DMCA,當中亦有類似提案,所以美國的是次例子值得我們留意。